舟律协〔2010〕5号
全市各律师事务所:
2010年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工作已于年初进行。根据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实际情况以及赔付因素,在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充分沟通、协商的基础上,达成了今年的保险协议。由于现行的保险采取见费出单的形式,为确保保险期限不因各所缴费时间的差异而中断,故今年的保险费已由协会先行垫付,再向各所收缴。现将各所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用的分担及缴纳方式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全市律师的业务收入,今年全市律师的执业保险费共50987.5元,按目前在册执业律师人数平均承担,每位执业律师为520.30元,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交纳。
二、市律协统一开具往来款票据,请各律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及往来款票据后务必抓紧落实,将保险费在3月1日前汇至市律协。
联系人:张海芳,电话:2020695。
汇款户名:舟山市律师协会
账号:405101040001288
开户行:定海区农行营业中心
二○一○年二月二十二日
主题词:律师 保险 收缴 通知